競賽名稱 | 2016年<人與樹的對話>攝影比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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競賽時間 | 2016-01-29 ~ 2016-04-30 |
地 區 | 全國 |
競賽類型 | 其他 |
辦理單位 | 財團法人福田樹木保育基金會 |
競賽簡介 | 一、 主協辦單位:福田樹木保育基金會、鄭福田文教基金會 二、 攝影主題:人與樹的對話 昔日佇立在家鄉的老樹穿越歷史,帶領人們走回兒時記憶,亦師亦友的老樹總是默默無私奉獻,生生不息伴隨著我們走過無數個年頭。我們希望透過攝影捕捉人與樹互動或者是對話的畫面,喚起更多人回憶起與樹之間的動人故事、生活記趣,讓大樹身影停留在我們生命中的每一刻。 本次活動鼓勵全民參賽,歡迎大朋友、小朋友拿起相機或者是手機等便利性工具,拍下動人片刻,並輔以文字說明屬於你們之間的情誼與故事。 三、獎項與獎金 (一)參加條件: 1.凡愛好攝影人士、學生均可參加。 2.須以台灣的樹入題。 (二)獎勵: 第一名:獎金:五萬元,獎狀一張。 第二名:獎金:三萬元,獎狀一張。 第三名:獎金:二萬元,獎狀一張。 佳作十五名,每名二千元,獎狀一張。 四、作品形式: 參賽作品需含實體相片乙張和作品光碟、作品故事。 (一)實體相片: 請輸出或沖印8x12英吋之光面相紙規格乙張,正反面請勿留任何註記,並不得留白邊,彩色、黑白不拘。 (二)作品光碟: (1)照片原始檔需達1000萬畫素(約3648X2736)以上,檔案格式為JPG檔或TIFF,並不得翻 拍拷貝、圖層、插點放大、刪除背景、電腦合成等方式處理影像。本活動可接受「適度後 製」,例如適度調整飽和度、亮度、對比、裁切等皆為可接受之範圍。惟不接受無中生有 或從有變無、增加文字、畫線、彩繪等)。 (2)作品電子檔名,請註明作者姓名與作品名稱。 (檔名編寫:姓名_作品名稱) (3)電子檔光碟片上請書寫作者姓名與作品名稱,照片電子檔需與沖洗照片相同。 (檔名編寫:姓名_作品名稱) (三)作品故事 作品需保有原創性,創作體例不限,請以100字為度;非以中文書寫者,請附中文翻譯。 五、報名方式 將報名表、實體相片、作品光碟和信封封面(如簡章附件或至本會網站下載)掛號郵寄至本會。不符合簡章規定之作品一律取消參賽資格,亦不退還原件。 六、收件日期 自2016年1月29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。 七、評審 (一)實體相片與作品故事均視為審查內容。 (二)由本會遴聘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,評審委員名單於公告得獎者時,一併公布之。 八、公佈 得獎名單預計6月底以前於本會網站公告,並另以專函(email)通知得獎人,未得獎者將不另行通知。 九、出版與推廣 (一)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作者所有,主辦單位擁有無償且優先之出版權利,出版時不另行支付稿費。 (二)作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進行必要之編輯、整理、印刷書面刊物,亦同意以電子形式儲存利用(例如以影像掃瞄、光碟形式,或電腦網路連結),並授予主辦單位以任何形式推廣(如數位化、上網、光碟、有聲出版、書報雜誌、展覽等形式)及轉載之權利。 十、附則 (一)每人限投稿一件作品。 (二)得獎者應於接獲得獎通知時,提供主辦單位該得獎作品之及相關之權利證明文件 (例如作品中人物之肖像權使用同意書),若無法提供,即取消名次。 (三)作品限未曾出版、發表或獲獎,在評審期間亦不得對外發表,不得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 權。若有上述諸情形,除取消名次,追回獎金外,作者並自負法律責任。 (四)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次活動使用,活動結束後即銷毀。 (五)郵寄參賽作品可用硬紙板保護以避免受損,不得捲起置於筒內。參賽資料一律不退件,請 自留底稿。 (六)如有爭議,主辦單位擁有最終決定權。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補 充,請留意本會網站www.futien.org.tw。 聯絡人:蔡小姐,電話:(02)2662-3166 傳真:(02)8192-6974 |
附件下載 | 2016年「人與樹的對話」攝影比賽簡章.pdf |
競賽網址 | http://www.futien.org.tw/main2/news_detail.php?gid=6&nid=195 |
得獎名單尚未公佈!